一、任职资格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 2、有强烈的市场意识和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服务意识; 4、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或法务知识; 5、有企业资源或熟悉职校校企合作模式或从事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优先考虑。 二、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校企合作项目的立项、审核和报批,指导各专业系(教研室)校企合作项目的立项申报与建设工作;对跨专业、跨系的校企合作项目进行协调和管理。 2、负责校企合作合同的审查,重大校企合作项目合同的拟定; 3、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跟踪、评估和绩效考核工作; 4、负责筹办校企合作有关交流、研讨、联谊会、总结表彰会等工作; 5、负责校企合作项目对接校内教学的相关工作,负责校企合作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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